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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事移工薪資調漲 勞動部:整體考量處理中 學者建議適度調漲 弱勢雇主給予薪資補助

基本工資已連續6年調漲,外界關注今年是否能持續調漲,但對於在台移工卻是兩樣情,其中適用勞基法的產業移工與機構看護工薪資將可隨基本工資調漲,目前每月基本工資2萬5,250元,至於家事移工則還是維持每月1.7萬元,兩者薪資差距8,250元,學者建議,家事移工薪資應適度調漲,對於弱勢家庭則給予薪資補助,另提出應建立定期審議機制討論。

總統蔡英文日前參加全國產業總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時表示,政府連續6年調漲基本工資,即便在疫情期間部分產業受到衝擊,仍是透過設計配套措施來調漲,她強調,政府一定會排除萬難,務必讓最低工資能持續往上調升。

家庭看護總薪資2萬元  勞部近期將與各國會談

勞動部常務次長陳明仁表示,這次我方主動要調漲家事移工薪資,讓移工增加收入減輕負擔,處理調薪議題需要整體性去考量,相關細節已陸續處理中,由於牽涉勞動契約,會與各個來源國討論,讓各國去了解。

外界擔心印尼在我方調薪後,仍要實施零付費,對此,陳明仁指出,目前在疫情期間,雙方有共識零付費議題先暫緩,近期會透過駐印代表處敲定線上會議時間,雙方會就家事移工調薪等相關議題討論。

勞動部110年移工管理與運用調查,調查指出110年6月外籍家庭看護工總薪資平均為2萬209元;其中泰國籍2萬4,418元最高,其餘國籍維持在2萬~2萬1,000元間。

台大國發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表示,這二年因為疫情,實務上家事移工大多都已調漲薪資,甚至聽過每月薪資不到2.5萬元不做,在勞動部還未限制轉換,市場競爭壓力下,雇主為避免家庭看護工去轉廠工不得不調薪,這對弱勢家庭不利,後來勞動部介入,移工在聘僱期間只能同工作性質優先轉換,但是3年聘僱期滿仍可以轉換其他工作,他建議,為取得平衡,現階段勞動部應適度提高家事移工待遇,另對弱勢家庭薪資補助,目前中低收入者聘家庭看護工有1萬多人,其中屬於低收入戶約1千多人,至少要補助這1千多人。

辛炳隆強調,長期來看,還是要與長照體系結合,經濟弱勢者不會因經濟問題無人照護。

政大勞研所教授成之約指出,104年家事移工薪資調至每月1.7萬元,至今未再調整,實務上,家事移工做滿3年聘期續留,通常雇主多少都會為其加薪,他建議,政府應該建立「家事移工薪資定期審議機制」,參考鄰近各國如香港等聘用家事移工的薪資等相關條件去分析,定期每2至3年討論,決定契約薪資是否要調漲還是維持,至於對於弱勢雇主則可以給予薪資補助。

家事移工在台20餘萬人  學者籲建定期審議機制

截至111年4月底,在台移工總數66萬6,371人,其中不適用勞基法的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人數有20萬4,878人,其中印尼家事勞工有16萬3,353人、菲律賓家事勞工有2萬4,260人、越南家事勞工有1萬6,918人、泰國家事勞工僅有346人。

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的薪資是依照勞動契約訂定,在基本工資多年停留在1萬5,840元的時期,家庭類移工雖不適用勞基法,但是其契約薪資一直是比照基本工資,但前勞委會主委盧天麟在民國97年將基本工資調高至每月1萬7,280元,基於照顧病患家庭的立場,將家庭類移工排除在調漲適用範圍;自此以後,產業移工與家庭類移工薪資就脫鉤。

直到基本工資104年7月1日起調至20,008元後,印尼及菲律賓政府片面自104年7月1日起調整家事勞工薪資至1萬7,500元,若是契約上薪資未達1萬7,500元將不予同意,形同強迫雇主加薪,最後勞動部104年8月28日上午與印、菲、泰、越四國舉行多邊會議,由前勞動部次長郝鳳鳴主持,自104年9月1日起所有新聘的家事外勞,由每月1萬5,840元統一調升至1萬7,000元,加薪1,160元。

家事移工自104年調至1.7萬元,因基本工資月薪年年調漲,與產業移工薪資差距越見擴大,在台印勞有8成擔任看護工工作,印尼政府近年積極洽談,希望能將印尼家事移工薪資再提高,近年來,印尼一再拋出調薪與0付費議題,對雇主權益影響很大。

【外勞社記者 黃秀娟 六月九日 臺北報導】
資料來源:外勞新聞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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